玉林至正测绘公司清退测绘费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玉林市住建委 阅读量: 时间:2018-11-02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8〕1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已由申请人承担的二手房测绘费及晒图(配图)资料费予以清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一)2016年12月6日至2018年9月8日在我公司办理的二手房测绘,经核实房屋面积未发生变化的已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房屋测绘费(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求重新测量除外)。
(二)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9月8日收取的晒图(配图)资料费。
二、申请退费流程
符合上述清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我公司申请退费。
(1)单位申请退费时持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手房测绘费或晒图(配图)资料费发票原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复印件(广西区内的信用社账号)、联系方式及住址。
(2)个人申请退费时持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手房测绘费或晒图(配图)资料费发票原件,并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广西区内的信用社账号)、联系方式及住址。
(3)自建天地楼二手房转让清退的需提供过户前后的新旧产权证复印件。
不能到现场申请退费的单位和个人,可委托他人凭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代理办理退费事宜。。
三、我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将以转账方式退费。
四、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775-2819369
联系人:徐栩
地址:玉林市民主中路54号(办公楼二楼收件室)
邮政编号:537000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玉林市至正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